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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一批持械抢劫犯被枪决

1999-03-25 来源:生活时报 晨勉 我有话说

本报讯3月23日上午,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遵照市高级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,将在北京市城区持械抢劫、致人死亡的20岁的河北农民陈孝军及28岁的山东农民张锡庆两案犯押赴刑场,执行死刑。

被执行死刑的还有伙同他人在本市旅馆、招待所内持匕首、绳子抢劫客人钱财,并致2人死亡的吉林蛟河矿综合厂干部抢劫、盗窃犯周长范;在本市怀柔县骗乘出租车,持菜刀抢劫女司机并致其死亡的河北农民张春雷;分别犯有抢劫罪的北京市无业人员于福庆;犯有故意杀人罪的国家统计局印刷厂工人张焕和;犯有故意伤害罪的湖北农民杜进和本市农民刘志富;犯有拐卖妇女罪的四川农民甘志辉;犯有强奸、抢劫、盗窃罪的北京市无业人员武艳立也被执行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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